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案例分析

来源:网络  作者:   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      2023-08-09 14:38:13

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案例分析(图1)

最近,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发生了一起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案件. 该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权于2021年2月18日被平南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民警逮捕. 根据调查,何某权是一名大学生,因学习压力大而寻求解压的方式,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无意中在某网站看到了一些暴恐音视频,他出于好奇心而将这些视频下载到手机上观看. 然而,经过审查发现,何某权所持有的64部暴恐音视频中有1部含有恐怖组织宣传极端恐怖主义内容,而其余63部则包含国外战乱地区的血腥暴力场面.

这些非法持有的音视频的传播危害极大,可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,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. 因此,平南县检察院认为何某权的行为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,并依法对其批准逮捕.

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案例分析(图2)

针对此案,我们需要提醒公众的是,虽然何某权并未涉及传播这些音视频,但由于其行为情节严重,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. 根据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制作、散发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图书、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,通过讲授、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,以及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,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的处罚. 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,将会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罚. 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,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图书、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的行为,情节严重的,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.

这并非是第一起类似案例。在四川省遂宁市,曾发生过一起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罪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的案件. 案件中的被告人邓某和王某某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,利用网络连接和网盘等工具,向他人分享、出售暴恐视频,共计传播给20余人观看,并从中获得了581.99元的利润。警方对两名被告人的多个网盘中的视频进行了比对,结果发现了包含“嗜血”和“肢体残忍”等血腥暴力内容的视频。

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案例分析(图3)

以上两起案例都充分说明了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. 这些音视频中所包含的血腥暴力内容容易对观看者产生负面影响,甚至引发模仿效应。因此,我们呼吁大家,要增强对非法持有、制作和传播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的意识,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。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

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,我们要正确引导自己和身边的人,远离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内容,积极倡导和传播积极向上、健康正能量的信息,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.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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